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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工商联建议:用发展的观念对待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全国工商联建议:用发展的观念对待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
作者:苏琳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国经济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12
      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之后,全国工商联将推进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。为深入了解情况,2007年工商联开展了“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”重点调研。以下是有关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

        改革开放以来,民营经济空前发展,已经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,就业占全国非农就业总数的80%左右。据统计,2006年全国城镇和乡镇企业就业总数约4.3亿人,除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劳务工9000多万人外,其余均在民营经济就业。2007年,全国注册私营企业551万家,从业人员7523万人,个体户2741万家,从业人员5496万人,私营个体就业共1.3亿人。如果考虑私营企业普遍低报人数,大量个体户并未注册(经济普查数据显示,2004年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921万,从业人数9422万,比注册数高近一倍)等情况,私营个体实际从业人员可能达2亿。

 
      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,总体和谐稳定

        党的十六大以来,各级人大、政府和工会按照中央的要求,在提高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水平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、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,采取了较强的管理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日益重视正确处理劳动关系,努力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政策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,总体和谐稳定。

       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,执行情况改善。据全国总工会2007年第6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抽样调查(简称总工会调查),2006年全国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8.8%;私营个体企业为47.3%,比2003年提高近17个百分点。据统战部、工商联第7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(简称工商联调查),2005年样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1.4%,比2003年提高8.8个百分点。据工商联2007年部分城市私营企业调查(简称工商联2007年调查),2005和2006年样本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3.1%和74.6%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劳动者工资收入明显增长,拖欠现象减少。劳动保障部统计,2004年3月以前10年,各地平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3.8次;之后至2006年底,调整了1.9次;200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平均提高30%左右。据总工会调查,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67元,比2002年实际增长37.8%,其中私营企业为1204元,为全国水平的88%。据工商联2007年调查,80%的员工认为劳动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能够执行,95.7%认为工资能够按月支付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工会组建率上升,作用日益扩大。总工会统计,2006年全国共有企业工会88.4万个,其中非公有制经济71.5万个,占80.9%,入会员工8161万人,员工入会率58.6%。据工商联2007年调查,2006年企业建立工会比例为31.8%,员工参加工会比例为39.8%,其中67.8%员工认为工会有作用。

       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,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定。劳动保障部统计,2006年末全国民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约4500万人,比上年新增610万人,其中农民工1417万人。民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,约1/4人员纳入社区管理。据工商联2007调查,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为62%,基本医疗保险为51%,基本养老保险为48%,失业保险为41%,生育保险为34.5%。

        五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广泛建立,劳动争议矛盾日益缓和。目前绝大多数省市县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,不少地方已向街道和乡镇延伸,形成了全国多层次的组织体系。不少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推动了劳动争议解决。据总工会调查,劳动争议最终以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占68.8%;实行了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制度的,国有企业为27.5%,私营企业为13.7%;私营企业员工对与企业管理者关系融洽程度的评价值为3.64,高于国有、集体企业。


       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仍很多,有的还比较严重

        劳动合同方面: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,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较少,许多合同不规范,不少是流于形式,合同期限较短,合同执行情况不太好。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劳动执法检查反映,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%,个体经济更低。据总工会调查,50%以上的私营企业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,企业建立集体合同的比例只有15.7%。

        工资收入方面:部分企业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,欠薪问题仍然困扰一些农民工,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不大,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现象仍较普遍,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过大,尚未形成普通员工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。据总工会调查,民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只有14.2%。据工商联今年调查,工资由经营者决定的占1/3,由人力管理部门决定的占27.5%,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只有2/5。

        工会建设方面:多半私营企业尚未建立工会,不少工会存在行政化倾向,许多工会有名无实,工作形式化较突出,实际作用发挥不够。据总工会调查,民营企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只有1/4,实行了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制度的只有13.7%。有的城市近年采取行政措施在很短时间内在民营企业广泛建立工会,工会领导多由地方工会或企业安排。据工商联今年调查,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只有31.8%,职工参会比例38.9%;近40%的职工认为工会很少活动或没有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 社会保障方面:员工参保比例不高,社会保险水平低,小企业普遍认为缴费负担重,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困难,很多农民工不愿参保。据总工会调查,全国各类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上保险的超过35%,农民工比例更高;除工伤保险外,民营企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到国有企业的一半。据工商联2007年调查,仍有一半的企业职工未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,近60%未参加失业保险,38%未参加工伤保险。

        劳动争议方面: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上升,集体劳动争议比重扩大,部分案件处理难度增大。据劳动保障部统计,2000--2003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人数年增长36%和30%,其中私营企业为55%和11.6%,个体户为156%和43%,股份制企业为552.7%和122.6%。2005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31.4万件,比2004年增加20.5%。2004年劳动集体争议案件占7%,涉案人数占62.5%。私营企业劳动争议以裁决方式解决的高于调解方式,其中劳动者胜诉约占50%,企业胜诉占10%以上,双方部分胜诉占30%以上。

  
      用发展的观念看待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问题

        目前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发生主体有几多:小企业问题多,新建企业问题多,乡镇企业问题多,农民工问题多,劳动密集型企业问题多,欠发达地区企业问题多。之所以如此,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、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进程状况,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成熟程度决定的。我国私营经济迅速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,大规模发展于进入新世纪以来,总体发展尚不成熟。

       一是大半为新建企业。全国私营企业1990年9.8万家,1995年65万家,2000年176万家,2007年9月538万家。近7年每年新增50多万家,2/3以上企业产生于新世纪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大多数为小企业。我国私营企业户均雇工10.6人,投资者2.5人,销售收入70多万元。538万家私营企业中,大中型企业只有几万家,其余均属小型微型企业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。95%以上的企业从事加工生产、建筑劳务、一般流通与社会服务,以提供普通劳动服务为主。

        四是企业素质普遍较低。绝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低,经营环境差,本小利薄言微,主要维持生存。经营者知识水平、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普遍不高,雇员文化程度、工作技能、敬业精神普遍不高。

        五是经营波动性和员工流动性大。受市场波动影响,多数企业经营变化频繁。雇员中农民工比重大,工作稳定性差,员工流动性大。企业生也快、亡也速,平均寿命不足5年。2006年全国注销和吊销私营企业32万户。

       上述特点决定了多数私营企业经营状况不大好,管理不太规范,劳动关系难稳定、问题多。面对这种状况,要用客观的态度对待,必须看到这种状况的产生具有普遍性、必然性和长期性。要用发展的观念看待,必须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健全,民营企业日益成熟,大量问题将在发展中逐步化解;要实事求是,从客观实际出发,采取分门别类、循序渐进、宽严相济的办法推动问题的解决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罗庆宇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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